台灣消費者協會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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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台灣消費者協會終於要誕生了,我們以素顏沒有華麗粧扮的本來面目和社會見面,也要以平實默默工作的態度來發展和善盡責任。

社團法人台中市消費者權益促進會(簡稱消促會)是我們的催生婆。消促會的許多幹部也加入了本會,他們有多年從事消保工作的經驗,和政府的消保官員的溝通管道也很暢通,成為本會的老幹。本會會員蕭達益用心招募了更多的新會員,都是在社會各階層有成就、有名望的菁英,願意加入成為本會的新枝。所有加入本會為會員的社會賢達,都是熱心公益的人士,有了我們的會員,本會的誕生才有厚實堅強的基礎。蕭達益、陳朝昌、劉鎮誠、林明潭、高乾仁、陳昭宜和我,受發起人會議的委託組成了籌備會,詳細地規劃安排本會成立大會所需要的一切事項,而蕭達益又一手包辦了所有籌備工作的執行事宜,使本會能夠瓜熟順利圓滿的落地,要莊嚴的來面對消費者保護的工作。

消費者保護的工作浩繁,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是主管機關,縣市政府也設有消費者保護官在執行監查和申訴調解的事務,政府的各種目的事業單位也都負有保護消費者的相關職責,但是還是需要像 本會這樣的消費者保護團體伸出敏感的觸角,才能發掘出各個角落中有益消費者的事物及有害消費者的事物。消費者保護團體不只是要揭發不良廠商不負責任的行為,也要宣揚優良廠商優良的事跡,讓我們的消費環境日日改善;消保團體也要負起教育宣導的責任,加強灌輸綠色消費的觀念,使消費者愛惜資緣和環境,讓我們的生活更舒適幸福。本會可以從事的消保工作可大可小,我們應該本著「不因善小而 不為」的原則,按照本會可以實際運用的人員和經費去推動,一步一腳印的累積成績,走出我們自己的消保風格。而和消費者保護官密切合作支援,應是取長補短的有效方法。

每一個人都可以從小處著手做消保工作。就在幾天前,我在台北的某一家大賣場買了二條絲瓜,回家拿出一條來煮,發現爛了三分之一,而且絲瓜已經老到像菜瓜布一樣的品質。這時我面臨二種選擇,一種是消極的自認倒楣,在心裏罵幾聲出氣就算了;另一種是積極的消保作法,向大賣場去爭公道。我選擇了消保的作法,往返走了一個小時,到大賣場去填申訴表,也換回了好的嫩絲瓜,大賣場的負責幹部還打電話來道歉,我只要求他們要做好品質管制,我告訴他們「保護消費者,才能夠賺到錢」。像這樣的消費事件,每天都可能在我們的身上發生,我們的會員稍加留意就可以看見,請大家積極的站出來舉發爭權益,或者向本會反應讓本會出面來處理,說不定就是做了一件非常有意義而成功的消保貢獻。

消保工作需要大家一起來做,我們共同努力加油吧!